关于举行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校内复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声歌系、钢琴系、国乐系:

根据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比赛要求,结合我校相关工作安排,拟于4月下旬进行浙江音乐学院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校内复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选要求与安排:

1. 声乐-美声组

(1)曲目要求: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0分钟,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①自选1首中国作品;

②自选1首外国作品。

(2)复选时间:2021年4月22日 14:00

(3)复选地点:标准音乐厅

(4)入选名额:6名

(5)联系人:徐励成    联系电话:89808345

2. 声乐-民声组

(1)曲目要求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0分钟):

①自选1首古曲(清代以前、含清代所创作)或从下列作曲家中自选1首中国作品: 萧友梅、赵元任、青主、任光、应尚能、张寒晖、黄自、刘雪庵、冼星海、贺绿汀、江定仙、陈田鹤、丁善德、聂耳、黄有棣,夏之秋、陆华柏、黄永熙、桑桐;

②自选1首中国歌曲。

(2)复选时间:2021年4月22日  18:00

(3)复选地点:标准音乐厅

(4)入选名额:6名

(5)联系人:徐励成    联系电话:89808345

3. 钢琴组

(1)曲目要求3首曲目,背谱演奏,15-20分钟,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①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下列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克莱门蒂、贝多芬、舒伯特)奏鸣曲的任意一个乐章;

③自选乐曲一首。

(2)复选时间:2021年4月22日  9:00

(3)复选地点:标准音乐厅

(4)入选名额:4名

(5)联系人:陈乙梦   联系电话:89808333

4. 古筝组

(1)曲目要求2首曲目,背谱、无伴奏演奏,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①传统曲目(版本不限),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1首:

《四段锦》

《出水莲》

《柳青娘(活五调)》

《汉江韵》

《海清拿天鹅》

《姜女泪》;

②创作曲目,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1首:

《莲花谣》          王建民曲

《箜篌引》          庄  曜曲

《抒情幻想曲》      徐晚林曲

《晓雾》            王中山曲

《林泉》            叶小钢曲

(2)复选时间:4月25日 13:30

(3)复选地点:现代音乐厅

(4)入选名额:4名

(5)联系人:曹宇    联系电话:89808353

二、其它

1. 选拔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入选。请各系认真做好选拔工作,保留好原始材料,以备查阅。选拔结果于当天报送教务处。

2. 评委组组长由各系主任担任,评委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9人,具体评委数量由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邀请校外评委不得少于30%。

3. 学校将根据本次复选结果择优组建浙江音乐学院代表队,并于5月10日前报送全国金钟奖大赛组委会。

4. 学校将集中力量对参赛选手进行集训,拟于2021年10月代表学校参赛。

教务处联系人:季文婧    联系电话:89808069

 

                                          教务处、李叔同学院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