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音乐学院叔同学院 2024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年度考核、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

根据文件《浙江音乐学院叔同学院“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浙音{2024}31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入选学生年度考核、毕业生结业考核工作。

一、年度考核

1.考核材料。学生须对照个人培养计划填写《年度考核表》(附件1),并将专业深造材料、参赛证明、实践活动、专业成果等相关材料于6月11日前交至叔同学院。

2.考核等级。年度考核等级共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考核成绩达到优秀者(不多于当年总学生人数的 10%),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向叔同学院申请增加50%的经费;合格者可继续享受叔同学院“拔尖人才”培养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培养资格。

二、结业考核

1.考核材料。表演专业毕业生须在校内举行专场汇报,非表演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作品或成果,并将《结业考核表》(附件2)、个人结业专场汇报、作品或成果等相关材料于6月11日前交至叔同学院。

2.考核结果。由叔同学院、各相关专业系(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结业考核。考核合格者,学校颁发《浙江音乐学院“拔尖人才培养计划”荣誉证书》;结业考核不合格,不颁发荣誉证书。

三、其他

所有材料电子件以“系部 姓名 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在截止日前发至邮箱:stxy@zjcm.edu.cn纸质稿交至行政楼507办公室,季文婧,联系电话:89808069。

 

 

叔同学院

2024年6月6日

 

 

 


 附件1: 《叔同学院 2024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年度考核表》.docx
 附件2: 《叔同学院 2024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结项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