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高层次表演专业拔尖人才培养,现开展2026年叔同学院“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初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毕业班除外)
二.选拔要求
1.本次选拔的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初选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入选。
2.原则上评委人数不得少于7人。
3.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于4月17日前将《浙江音乐学院叔同学院 2026 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初选安排表》(附件2)报送至叔同学院,并于5月9日前完成初选工作,同步报送选拔结果。联系人:龚姝婷,行政楼503办公室,89808084。
4.本年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复选工作暂定于6月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本次进入复选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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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 |
进入复选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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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指挥系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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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系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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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学院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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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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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歌剧系 |
美声:1名 民声: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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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乐系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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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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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系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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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院 |
芭蕾:1名 民族: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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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系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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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工程系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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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中学 |
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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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名 |
浙江音乐学院叔同学院
2026年4月9日
附件1: 2026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学生选拔初选报名表.docx
附件2: 2026“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初选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