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0年10月发布的《浙江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公告》有关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校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招聘学院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办公室 综合管理 |
民族乐队学院 |
李冰 |
女 |
1996.01 |
沈阳音乐学院 古筝专业 |
研究生/硕士 |
室内乐学院 |
龚姝婷 |
女 |
1992.07 |
波兰帕德莱夫斯基音乐学院 大提琴专业 |
研究生/硕士 |
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28日到2020年12月31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纪检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9808200(浙江音乐学院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邮政编码:310024
浙江音乐学院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