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拟录取44人,现将拟录取最低成绩及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7月下旬,我院将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正式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2日—14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招生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0571-89808080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最低成绩 .pdf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 .pdf
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