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三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学科建设与科研部 来源:学科建设与科研部 作者:学科建设与科研部 时间:2015-12-23 人气: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和培育更多优秀青年社科人才,根据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第三期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第三批青年社科学者。现就“行动计划”第三期人选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行动计划”第三期拟遴选青年社科学者60名左右。申报人年龄要求在39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对申报人的学科背景不作限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条件进行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在一级学术期刊(含、《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2篇以上。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含)课题研究1项以上。


  4、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有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是“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之江青年人才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表》1式1份;


  2、《活页》1式10份;


  3、各单位申报《汇总表》1份。


  (二)课题申报材料。

 

  1、有国家社科基金(含三个单列学科)在研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基地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未完成,且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密切相关者,将原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报省社科规划办备案,作为学术规划第一期课题,如申报人获得入选,省社科联将适当追加部分研究经费。


  2、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相关性不大,或无在研省级以上课题的申报人,需要申报新课题。课题设计采用2016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1份)及论证活页(10份)。

 

  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所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集、核实、整理后,报省规划办。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学科建设与科研部电子邮箱525067574@qq.com。 


  五、受理时间、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余娜玮


  联系电话:0571—89808074


  地址:行政楼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