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非教学岗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和复试工作安排

编辑:zhoujiali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7-06-23 人气:

根据学院2017年非教学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安排,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统一考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复试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工作安排

1.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复审时间:2017627日(周二)上午8:001100

复审地点:学院人文楼一楼大厅(近学院南门)

2)心理测试时间:2017627日(周二)上午8:001230

心理测试地点:心理测试机房(人文楼804805)。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身份证遗失须提供带有公安机关制发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

2)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需携带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海外应届毕业生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4)提供与岗位条件相关的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学生主要干部任职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见《浙江音乐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7年非教学岗位)》、《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非教学岗位招聘需求表》。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学生主要干部任职证明须由所在学校(学院)学工部、研工部或团委开具。

5)参加复试人员的证件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复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复试资格。

 3.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换取浙江音乐学院非教学岗位招聘准考证后,方能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二、复试工作安排

1.因院办文字秘书、发展规划与社会合作处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岗位工作对文字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复试环节加试“写作能力测试”,时间为60分钟,其他岗位则直接进行面试。

2. 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2017627日(周二)下午2:00开始。

文字秘书及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岗位“写作能力测试”时间:2017627日(周二)下午2:00300

2)复试地点:学院内,具体安排见当天通知。

3. 考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每名应试者的面试时间为10 分钟。

2)考生于开考前半小时到达抽签地点(人文楼307教室),进行复试次序的抽签,并按此次序进入考场参加复试。迟于规定时间未到场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学院非教学岗位招聘考试、录用等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2.现场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参加,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逾时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在2017930日前提交至学院,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4.非教学岗位入围复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5.体检及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6.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571-89808066(柳老师)。

 

附件1.复试入围名单.xls

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

2017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