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学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3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等2个省一流学科,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共享学院丰厚的学术资源,促进学术交流,满足音乐、艺术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和文化管理部门对高等艺术人才的需求,浙音常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
一、接受对象、条件及名额
接受对象:国内各音乐、舞蹈、艺术院校,综合类院校音乐、艺术学院,文化管理部门,艺术培训机构中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
接受条件: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2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接受名额:每年20名左右。
二、访问与学习的方式与内容
1.根据申请人的研究方向确认专业主课并选定导师;
2.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和艺术实践活动。
3.可参与我校组织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艺术实践及学术活动交流等。
三、结业要求
访学时间为每年9月至次年6月。结业考核合格者,颁发“浙江音乐学院访问学者证书”。访学经历可计入个人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一般截止到申报当年7月1日。
2.申请者须提交填妥的《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一份;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两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术论文(已发表或未发表)1-2篇(各专业及研究方向,作曲专业除外);作曲方向的提交作品总谱1-2部;表演专业各研究方向提供申请人本人的演唱、演奏录音、录像资料(VCD, VHS)。申请者一般自行选择联系专业导师。
五、录取与访学费用
学校进行资格审查与遴选;录取通知书一般于当年7月寄出;访学费用为20000元/年。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
六、在校期间一般不提供住宿。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浙江音乐学院行政楼621室
邮政编码:310024
邮箱:rsc@zjcm.edu.cn
联系电话:0571—89808066(邵老师) 89808068 (钱老师)
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