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时间:2023-03-22 人气: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为3月26-27日,调剂复试时间拟定在4月6-10日,具体复试日程安排请关注学校官网后续相关通知公告。

二、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别及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类  艺术学

362

40

60

专业学位类  艺术

362

40

6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310

30

50

2.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教育部规定加分项目的相关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审核。

3.复试实行总量控制,采取差额形式,总体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3.复试成绩(100分)=专业主课成绩×80%+专业面试成绩×15%+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5%,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复试专业及各方向招生计划

1.2023年我校各专业及研究方向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2.一志愿复试人员:一志愿达到我校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3.调剂复试人员:普通计划的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所有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调剂复试缺额和差额比例等另行公布。

五、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

学校将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保障复试公平公正。考生须严格遵守复试相关程序,严守考试纪律,自觉接受招生工作人员指导和管理。

六、复试主要内容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主课;

2.专业面试;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心理测评;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二)专业主课满分为100分,专业主课考试内容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由各复试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在报到的同时提交《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至各院(系),院(系)根据实际需求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六)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七)心理测试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进行。

七、其他复试(审查)内容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登录系统提交以下材料,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学生证注册不完整需提供由考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电子版(图片文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准考证,教育部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图片文件);

3.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教育部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图片文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电子版(图片文件);

5.其他专项计划加分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件电子版(图片文件);

6.《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原件(图片文件)。

(三)对身体状况的审查

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四)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所有考生均须填写《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在职人员在“审核意见”一栏中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要加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的公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考生要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应届生要加盖培养单位学工部门的公章。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五)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重要提醒

1.近日我校将在“通知公告”栏公布复试其他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2.所有考生须登录系统填报完善个人相关信息,系统填报时间为3月22日18:00-3月23日18:00。系统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3.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3月23日18:00前向学校提出文字申请(手写签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图片发送至邮箱yjszs@zjcm.edu.cn,邮件标题须注明:申请加分项名称+姓名+报考研究方向+准考证号码。

4.复试使用准考证号码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准考证号码,复试准考证可在考试前一天通过系统导出打印。

5.全体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试准考证原件、《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原件准时到达检录处进行检录,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的迟到考生均不允许进入各考场。

考生自备钢琴伴奏或其他乐器伴奏的,伴奏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与考生同时进场检录,检录要求与考生一致,迟到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

6.有要求提交论文、作品等的研究方向,考生都需隐去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一式8份在检录时提交给检录处。

根据招生简章规定,需携带伴奏音频、制作音乐工程文件等的,需隐去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将音频内容保存至U盘或光盘,在检录时将U盘或光盘提交给检录处。

舞蹈教育方向考生说课展示部分,请自选一个授课主题并制作PPT,需隐去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将PPT存入U盘,在检录时将U盘提交给检录处。

7.诚信复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院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核实。

9.复试至录取通知书发放期间,请务必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10.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学校将做相

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九、咨询方式

1.研究生处招生联系电话:

0571-89808076(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联系邮箱:yjszs@zjcm.edu.cn

2.各招考院(系)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作曲与指挥系

老师

0571-89808304

zyzqxbgs@163.com

音乐学系

老师

0571-89808315

yyxx@zjcm.edu.cn

音乐教育学院

老师宋老师

0571-89808324,0571-89808323           

yjx@zjcm.edu.cn

钢琴系

老师

0571-89808335

zjlin@zjcm.edu.cn

声乐歌剧系

徐老师

0571-89808345

sgx@zjcm.edu.cn

国乐系

费老师

0571-89808355

gyx@zjcm.edu.cn

管弦系

王老师

0571-89808364

gxx@zjcm.edu.cn

流行音乐系

老师

0571-89808375

lxyyx@zjcm.edu.cn

舞蹈学院

老师

0571-89808381

wdx@zjcm.edu.cn

戏剧系

老师

0571-89808396

xjx@zjcm.edu.cn

音乐工程系

老师

0571-89808403

yygcx@zjcm.edu.cn

艺术与文化管理高等研究院

姚老师

0571-89808054

yiguan@zjcm.edu.cn

3.我校举报信箱:jbx@zjcm.edu.cn,

举报电话:0571-89808200,接受社会监督。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