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公告》要求,经资格初审,按1:5的比例(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考核人员。现将资格复审、考试考核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二、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周四)下午13:00—13:30,地点:行政楼六楼608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材料:提供从本科起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与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其他与岗位相关学习实践经历、业绩成果、外语水平能力等,可一并提供证明材料。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核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参加,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三)心理测试
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手机扫码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用时约30分钟,所有考生要求在资格复审现场完成,未参加测试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对于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显示重性精神障碍倾向的,考生需配合学校到有关专业医疗机构做进一步认定;如结果为重性精神障碍倾向的,或不配合做认定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并完成心理健康测试后,现场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方能参加考核。
三、考核工作安排
入围现场考核人员,学校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后续考核。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一)考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见资格复审现场通知。
(二)考核形式与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时间每人约15分钟。
考生于开考前半小时到达相应候考室进行考核次序抽签,并按此次序进入考场参加现场考核。
(三)考试分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四、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学校招聘考试、录用等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2.体检及考察安排另行通知。
3.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571-89808066邵老师,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