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时间:2026-03-26 人气: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浙江省相关文件、《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关键环节。在坚守复试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按需招生、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研招办具体负责复试工作等方面的落实以及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二)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助研招办实施本院系专业考试事宜,制定本院系各专业方向研究生复试方案,推荐命题、评委及考务人员。各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院系招生考试第一责任人,对本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及调剂工作负总责。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与调剂工作相关事项。

(三)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纪律监督组,对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

三、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须符合《浙江音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对于未达到上线要求的考生,均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实行总量控制,采取差额形式,总体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调剂工作原则为总量控制、择优调剂。接收调剂方向及计划人数在国家线公布及国家计划下达后,参照我校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所有调剂工作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开通系统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一)复试时间

2026年3月27-29日

(二)复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注:考试日程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见《浙江音乐学院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二)》。

五、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一致。

(二)对考生资格的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学生证注册不完整需提供由考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审查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教育部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审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

5.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审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立功表彰证明原件。

6.其他专项计划加分考生:审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相关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件。

(三)对身体状况的审查

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在拟录取之后,考生可以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的体检结果(参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校;或在9月入学时统一组织入学体检。

(四)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所有考生均须填写《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由档案所在地负责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五)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复试主要内容

(一)专业主课:满分100分,考试内容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专业面试:满分100分。由各复试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专业面试题目一般由个人学习经历介绍、学科、研究方向等部分组成,考生抽签决定回答的问题。

(三)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100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满分100分。

(六)心理测试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进行。

七、成绩计算方法

(一)总成绩(100分)=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三)复试成绩(100分)=专业主课成绩×80%+专业面试成绩×15%+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5%,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复试成绩计算办法与统考生一致。

八、录取原则

(一)录取规则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按各专业方向招生名额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录取时,出现考生末位同名次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比对总成绩小数点后三位,以此类推。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合格(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能进入录取程序。凡复试中专业主课、专业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即使初试全部科目均上线的考生,也不能进入录取程序。考生按照专业类别分别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

(二)初试加分及专项计划等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三)不予录取等情况说明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合格(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后方能进入录取程序。

2.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

3.凡复试中专业主课、专业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者(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立功免初试考生复试成绩不符合以上规定不予录取。

九、调剂

学校将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源复试情况并结合学科建设发展确定是否开展调剂。调剂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并根据学校调剂工作办法组织开展。

调剂相关信息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yztj)以及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十、其他

(一)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不少于七日。

(二)根据《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考场规则》规定:考试过程中,听从评分教师的指令进行考试,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暗示或说出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

(三)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等内容。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四)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五)学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纪律监督机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方式:电话:0571-89808076,89808075

邮箱:yjszs@zj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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