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调剂复试工作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结合我校调剂名额计划及实际各研究方向报名情况,拟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如下: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4月10-11日。
2.复试地点:浙江音乐学院。
三、复试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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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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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
8:00-20:00 |
心理测试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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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 (周六) |
上午8:30-11:30 |
专业笔试 |
15B人文楼(考场及座位号详见复试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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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 |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专业主课、专业面试 |
15B人文楼(检录批次及具体考场详见复试准考证) |
四、信息填报与准考证打印
所有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4月9日9:00-13:30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研究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与资料上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4月10日12:30-16:30,届时请所有考生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采集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复试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
2.身份证(正、反两面);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如学生证注册不完整需提供由考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立功表彰证明;
8.其他专项计划加分考生须提交相关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件。
请各位考生根据系统要求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心理测试,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10日8:00-20:00,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全体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试准考证原件、《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原件准时到达检录处进行检录,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的迟到考生均不允许进入各考场,请根据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候考。考生自备钢琴伴奏或其他乐器伴奏的,伴奏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与考生同时进场检录,检录要求与考生一致,迟到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
(二)有要求提交论文、作品等的研究方向,考生都需隐去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打印并携带一式9份纸质稿在考试时提交。如果发现此类情况,一律根据相关政策做出取消违规科目考试成绩等相应处理。
(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子手表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如iPad)等物品进入考场。如果发现此类情况,一律根据相关政策做出取消考试资格等相应处理。
(四)根据《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考场规则》规定,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听从评分教师的指令进行考试,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暗示或说出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违规者,根据相关政策做出取消违规科目考试成绩等相应处理。
(五)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院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各种方式让考生缴费,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核实。
(六)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调剂事宜,招生信息以我校网站发布的为准。
(七)复试至录取通知书发放期间,务必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八)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71-89808075,89808076
(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邮箱:yjszs@zjcm.edu.cn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