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雁任浙江音乐学院(筹)副院长

编辑:宣传部 来源:宣传部 作者:宣传部 时间:2014-06-17 人气:

 

          616日下午,学院召开院党政班子会议,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副处长应方彩宣读省政府文件(浙政干【201427号),张鸿雁同志任浙江音乐学院(筹)副院长。

     张鸿雁表示,将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自己的信任,协助学院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守,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筹建的进程,做好新校区建设工作。

    党委书记褚子育说,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对浙江音乐学院(筹)的关心和支持,学院领导班子将团结一致,完成省委省政府筹建浙江音乐学院的重大任务。

    院长徐孟东和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干部处处长王玉庆分别讲了话。

    会议由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吴熔主持,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汪俊昌,省文化厅相关处室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