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筹建之初就着眼于“高水平音乐学院”建设目标,明确了研究生教育在学院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申报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列为学院发展“重中之重”工作之一,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院上下同心同德、攻坚克难,先后通过了浙江省学位办、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专家论证。2017年2月,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院正式成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今后,学院将继续将把研究生教育工作放在学院发展重要位置,秉承“事必尽善”的校训精神,以“专业基础厚实,实践适应能力较强,个性鲜明的高素质音乐艺术专门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高起点设计培养方案,高标准建设导师队伍,高水平开展艺术实践,为文化浙江建设,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培养音乐、舞蹈等领域的高精尖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