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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院长信箱”是学校党委书记、院长加强与师生员工以及学生家长、社会公众互动交流,倾听合理诉求,吸收合理化建议,促进学校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渠道和窗口。
一、“书记、院长信箱”受理范围
1.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对学校各单位或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
4.监督、检举学校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
5.反映侵害本人合法权益,属于学校解决范畴的事项;
6.其他涉及教育法规的信访事项。
二、“书记、院长信箱”来信须知
1.请填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信箱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以便于更好地和您联系核实有关情况和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在来信受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妥善维护好来信人信息。匿名来信原则上不予回复;
2.涉及学校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可以直接处理的日常咨询、意见建议类事项,来信人可先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相关部门电话;
3.来信所填内容应尽量简明扼要,论据充分,字数不超过2000字为宜;
4.来信内容应注意文明用语,不得捏造事实,诬陷、诽谤他人,不得损害其他师生员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5.对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6.对通过书记、院长信箱反映的各类意见和建议,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电话:
教务处:89808090
研究生处:89808075
招生办公室:89808080
后勤与校园安全处:87789304
图书馆:8980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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