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和有关事项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现确定刘小燕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5日到2025年3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9808065(校人事处)、0571-89808200(校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24
浙江音乐学院
2025年3月5日